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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情况请直接向国家提交设立申请:(1)全国性公募基金会;(2)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3)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2.基金会的名称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由所在地行政区域(县级或县级以上)+字号(2个汉字以上)+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组成。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编号:01);
2.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主要介绍申请者的基本情况、设立基金会的理由以及拟设立基金会的名称、类型、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基金来源渠道等。申请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加盖公章并附相应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者为自然人的须亲笔签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名称(字号)使用授权书(拟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须经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意)。
1,慈善基金会申请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慈善基金会是一种社会团体组织,申请设立需要由民政局进行审批核准,需要满足基金会成立的相关政策要求。慈善基金会要有一定的起步基金,募集范围越大,原始基金要求越高,全国性范围的公募慈善基金会是比较难的,需要800万的原始基金。地方性的非公募性质慈善基金会设立的原始基金只要200万币即可。慈善基金会要有专职的员工,要有固定的场所。而且理事和监事必须是申请慈善基金会牌照所在地的户口,公募性质的慈善基金会,理事与理事之间不能是亲属关系。这些都是申请慈善基金会必须要了解的细节。
2,成立慈善基金会的具体申请流程是什么?
需要向当地或国家门提出申请成立慈善基金会,进行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相关资料,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章程非常重要,需要载明原始基金,组织架构等等事项。审核通过后,需要进行,也就是对原始基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接下来还有一些比较琐碎的情况,包括,户转基本户,这些就不赘言了。
3,慈善基金会申请设立的时间大概是多长?
对于相关基金会政策不熟悉的申请人申请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一般三个月到半年不等。但是对于有经验的机构,只需要一个月时间就可以完成。
成立条件、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
1、基金会成员:5-25名。例如:1个理事长,1个副理事长,1个,3个理事,1个监事。
2、备案表所有基金会成员需填写完整,(详见文件:基金会备案表 模板)表中《本人主要简历》一栏:按照时间顺序从后一所毕业学校至今的工作经历。
3、基金会所有成员均在70周岁以内且不能是、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曾任职或退休人员。
4、按照模板中要求填写《调查表》(详见文件:基金会设立登记情况调查表 模板)
5、备案表需要盖存档档案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章(一般来说档案在籍贯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街道办存放)。
6、所有人简历的后一个单位必须是北京的单位。
7、产权证、房租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必须为商用或者办公,禁止用途显示:住宅,如果是商品房但是用途显示为住宅也不可用。
8、理事长就是法人、捐赠人就是发起人(可以是多个)、届若发起基金会的是自然人、必须是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或。
9、发起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单位,发起单位需要是北京的企业,发起人要北京户籍,发起人必须是基金会的负责人。
10、800万原始基金要在临时账户存放至基金会审批通过,进行*论证环节,基金会全部成员到现场。
11、理事长和不能是任何一家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12、理事长(2张)、副理事长(1张)、(1张),提供一寸白底照片纸质版(照片后标记本人姓名)及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
13、理事长必须是北京户口,基金会全部人员的三分之二必须有北京户籍(其他外地户籍持有北京居住证。)
14、所有在职单位是否异常、失信等不良记录,如存在不可使用。
15、如果理事长在其它单位担任职务,需提供单位的在职人员兼任基金会理事审批表。用个人名字作为基金会的名字需要个人出个承诺书(例如:北京张三公益基金会)
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基金会设立申请书》(编号:02,此表需要业务主管单位批注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2.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写明同意担任该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单位公章);
4.《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表》(编号:03,此表需要业务主管单位批注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5.基金会章程(根据拟设立基金会的类型,参照《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或者《非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起草);
6.《基金事会会议纪要》(编号:13,所有与事须签名);
7.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证明(如果捐资人与发起人不一致的,需由捐资人与发起人另行签订捐赠协议,写明捐资金额及用途);
8.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6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