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成立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非住宅,没有面积要求;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不得**过5年,并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基金事长、副理事长和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担任基金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的中国香港居民、中国澳门居民、居民、外国人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负责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建议外籍人士不**过20%,而且会严格考虑外籍人之前的相关经历
(七)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八)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
(九)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事,总数不得**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
1.业务主管单位(民政类、直接登记的不须自行提供)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
2.基金会设立申请书(一式三份):(成立登记申请书标题可为《关于设立XXXX基金会会的申请》。申请内容需载明:设立基金会的理由,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原始基金及其捐赠人等情况。开展筹备活动、召开理事会的时间、地点,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人和通过章程等方面的情况,筹备组署名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一式三份);
4.《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基金会公章。
5.《基金会章程核准表》(编号:05,一式三份);
6.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的章程;
7.《基金事、监事备案表》(编号:12,一式三份,包括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每人一表,并将身份证明复印在备案表背面,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印章);
8.基金会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基金会职务);
9.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成立条件、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
1、基金会成员:5-25名。例如:1个理事长,1个副理事长,1个,3个理事,1个监事。
2、备案表所有基金会成员需填写完整,(详见文件:基金会备案表 模板)表中《本人主要简历》一栏:按照时间顺序从后一所毕业学校至今的工作经历。
3、基金会所有成员均在70周岁以内且不能是、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曾任职或退休人员。
4、按照模板中要求填写《调查表》(详见文件:基金会设立登记情况调查表 模板)
5、备案表需要盖存档档案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章(一般来说档案在籍贯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街道办存放)。
6、所有人简历的后一个单位必须是北京的单位。
7、产权证、房租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必须为商用或者办公,禁止用途显示:住宅,如果是商品房但是用途显示为住宅也不可用。
8、理事长就是法人、捐赠人就是发起人(可以是多个)、届若发起基金会的是自然人、必须是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或。
9、发起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单位,发起单位需要是北京的企业,发起人要北京户籍,发起人必须是基金会的负责人。
10、800万原始基金要在临时账户存放至基金会审批通过,进行*论证环节,基金会全部成员到现场。
11、理事长和不能是任何一家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12、理事长(2张)、副理事长(1张)、(1张),提供一寸白底照片纸质版(照片后标记本人姓名)及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
13、理事长必须是北京户口,基金会全部人员的三分之二必须有北京户籍(其他外地户籍持有北京居住证。)
14、所有在职单位是否异常、失信等不良记录,如存在不可使用。
15、如果理事长在其它单位担任职务,需提供单位的在职人员兼任基金会理事审批表。用个人名字作为基金会的名字需要个人出个承诺书(例如:北京张三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