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
1、审查:章程、可行性报告、调查表。
2、审查上述三份文件,确认核名通过后,网登。
3、网登审核通过后,提交网上打印材料+部分纸质材料。
4、签字盖章提交通过后,等待*论证。
5、论证通过后下发民政局盖章的临时账户通知单。
6、开临时账户,捐赠资金以捐赠人/捐赠单位的转入临时账户内。
7、报告。
8、*。
以下基金会成立条件:
1.原始基金:200万元以上(非公募类型);400万元(地方性公募);800万元(全国性公募);
2.固定的住所;
3.具备特定的公益目的;
4.有符合规范的基金会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做慈善、做公益固然是令人肃然起敬的行为,但是也不乏一些不法分子假借慈善之名、利用社会人士的同情心做着非法集资的举措,因此在慈善基金会成立流程及条件上,设有比较繁杂的环节。
成立条件、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
1、基金会成员:5-25名。例如:1个理事长,1个副理事长,1个,3个理事,1个监事。
2、备案表所有基金会成员需填写完整,(详见文件:基金会备案表 模板)表中《本人主要简历》一栏:按照时间顺序从后一所毕业学校至今的工作经历。
3、基金会所有成员均在70周岁以内且不能是、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曾任职或退休人员。
4、按照模板中要求填写《调查表》(详见文件:基金会设立登记情况调查表 模板)
5、备案表需要盖存档档案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章(一般来说档案在籍贯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街道办存放)。
6、所有人简历的后一个单位必须是北京的单位。
7、产权证、房租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必须为商用或者办公,禁止用途显示:住宅,如果是商品房但是用途显示为住宅也不可用。
8、理事长就是法人、捐赠人就是发起人(可以是多个)、届若发起基金会的是自然人、必须是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或。
9、发起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单位,发起单位需要是北京的企业,发起人要北京户籍,发起人必须是基金会的负责人。
10、800万原始基金要在临时账户存放至基金会审批通过,进行*论证环节,基金会全部成员到现场。
11、理事长和不能是任何一家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12、理事长(2张)、副理事长(1张)、(1张),提供一寸白底照片纸质版(照片后标记本人姓名)及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
13、理事长必须是北京户口,基金会全部人员的三分之二必须有北京户籍(其他外地户籍持有北京居住证。)
14、所有在职单位是否异常、失信等不良记录,如存在不可使用。
15、如果理事长在其它单位担任职务,需提供单位的在职人员兼任基金会理事审批表。用个人名字作为基金会的名字需要个人出个承诺书(例如:北京张三公益基金会)
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基金会设立申请书》(编号:02,此表需要业务主管单位批注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2.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写明同意担任该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单位公章);
4.《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表》(编号:03,此表需要业务主管单位批注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5.基金会章程(根据拟设立基金会的类型,参照《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或者《非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起草);
6.《基金事会会议纪要》(编号:13,所有与事须签名);
7.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证明(如果捐资人与发起人不一致的,需由捐资人与发起人另行签订捐赠协议,写明捐资金额及用途);
8.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6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