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备案。
二、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
注意事项1 . 《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注意事项2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3 . 原《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4 . 变更情况说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注意事项5 . 申报材料目录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注意事项6 .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境内类医疗器械注册(重新注册)由受理、行政审批环节构成。审批总时限为自开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一、受理
主要对境内类医疗器械注册(重新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保证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并向社会公告受理情况。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境内类医疗器械注册(重新注册),应向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规定的注册申请材料。
一、项目名称:国产医疗器械注册
二、许可内容:境内证书变更审批:
(一)登记事项变更
1、注册人名称变化;
2、注册人住所变化;
3、境内医疗器械生产地址变化;
4、代理人变化;
5、代理人住所变化。
(二)许可事项变更
1、产品名称变化;
2、产品技术要求变化;
格变化;
4、结构及组成变化;
5、产品适用范围变化;
6、注册证中“其他内容”变化;
7、其他变化。
三、实施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四、收费:登记事项变更不收费;许可事项变更5.04万元
五、数量限制: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六、注册人提交材料目录
(一)登记事项变更资料编号
1、申请表;资料编号
2、证明性文件;资料编号
3、注册人关于变更情况的声明;资料编号
4、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历次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复印件;资料编号、
5、关于变更情况相关的申报资料;
一、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令*650号)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4号)
3.《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43号)
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209号)
二、申办条件
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及附件载明的产品名、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等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使用字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1.《医疗器械注册变更(许可事项)申请表》(见附件)
(1)应有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所填写项目应齐全、准确,变更前后情况清晰、明确。
2.证明性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且应在有效期内。
3.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历次文件复印件
4.变更申请项目申报资料
根据具体变更情况选择提交以下文件:
(1)产品名称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2)产品技术要求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另需提交Word文档形式的电子文本,并提交电子文本与产品技术要求变化对比表完全一致的声明)。
(格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4)结构及组成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5)产品适用范围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6)注册证中“其他内容”变化的对比表及说明。
(7)其他变化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