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备案或核准的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二)《境外投资申请表》
(三)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ODI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
(2)董事会相关协议或股东会决议
(3)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4)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ODI备案周期:商务委5天,20天(可*)
首先准备所需材料,境内投资主体在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时,除按现行规定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2.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4.前期工作落实情况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6.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要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主要看企业的情况好不好,如果经营良好,投资项目合理就会审核的很快,如果企业情况不好经营亏损且没有合理的投资分析,就会卡在某个环节上审核不通过,其次时间长短主要在准备材料和撰写尽职调查所用时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