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1,慈善基金会申请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慈善基金会是一种社会团体组织,申请设立需要由民政局进行审批核准,需要满足基金会成立的相关政策要求。慈善基金会要有一定的起步基金,募集范围越大,原始基金要求越高,全国性范围的公募慈善基金会是比较难的,需要800万的原始基金。地方性的非公募性质慈善基金会设立的原始基金只要200万币即可。慈善基金会要有专职的员工,要有固定的场所。而且理事和监事必须是申请慈善基金会牌照所在地的户口,公募性质的慈善基金会,理事与理事之间不能是亲属关系。这些都是申请慈善基金会必须要了解的细节。
2,成立慈善基金会的具体申请流程是什么?
需要向当地或国家门提出申请成立慈善基金会,进行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相关资料,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章程非常重要,需要载明原始基金,组织架构等等事项。审核通过后,需要进行,也就是对原始基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接下来还有一些比较琐碎的情况,包括,户转基本户,这些就不赘言了。
3,慈善基金会申请设立的时间大概是多长?
对于相关基金会政策不熟悉的申请人申请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一般三个月到半年不等。但是对于有经验的机构,只需要一个月时间就可以完成。
1.业务主管单位(民政类、直接登记的不须自行提供)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
2.基金会设立申请书(一式三份):(成立登记申请书标题可为《关于设立XXXX基金会会的申请》。申请内容需载明:设立基金会的理由,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原始基金及其捐赠人等情况。开展筹备活动、召开理事会的时间、地点,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人和通过章程等方面的情况,筹备组署名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一式三份);
4.《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基金会公章。
5.《基金会章程核准表》(编号:05,一式三份);
6.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的章程;
7.《基金事、监事备案表》(编号:12,一式三份,包括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每人一表,并将身份证明复印在备案表背面,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印章);
8.基金会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基金会职务);
9.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一、成立会的基本材料和条件:
1、成立申请表;
2、章程草案;
3、正明和住所正明;
4、理事名单、身分正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性公募会的原始不低于800万元币,地方性公募会的原始不低于400万元币,非公募会的原始不低于200万元币;原始必须为到账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三、申请设立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