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2、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药品注册安监科承办
3、对象: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的企业
4、条件: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申请单位应是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的企业
5、程序:
(1)注册申请:符合注册条件的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督申请,并提交以下注册申报资料;
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注册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③产品全性能自测报告;
④产品使用说明书;
⑤企业产品生产现有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含检测手段)的说明;
⑥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护声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网站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一.相关概念及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业内又称为“法规事务”(RegulatoryAffairs,简称RA)。作为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人员首先要明白以下概念和要求:
1、什么是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七十六条指出: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或者缓解;(二)损伤的诊断、监护、**、缓解或者功能补偿;(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四)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五)妊娠控制;(六)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2、什么是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4号令)对“医疗器械注册”的定义如下:“医疗器械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
3、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人员是指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注册专员)。注册专员作为代表申请人负责注册申请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协助申请人合规地开展产品研制的人员,是个要求综合能力非常强的岗位,需要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还必须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的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等。
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人员有哪些要求?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的、与经营产品相关专业(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等)大专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还应当有一名以上持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的内审员(不得由质量管理人兼任)。
2.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的、与经营产品相关专业(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等)中专以上*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人员(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等应当具有与所经营产品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4.经营助听器或者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质量管理人应当经的第三方机构或所授权经营的生产企业(包括进口总代理商)隐形眼镜验配技术培训。
5.质量管理人和质量机构负责人不得。
1.《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申请企业填交的《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填写项目应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相同;
(2)“产品名称”、“所提交的产品标准、检测报告等申请材料中所用名称、。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资格证明包括《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申请注册(重新注册)的产品应在《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核定的生产范围内;
(2)《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申请企业提交的产品标准可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文本。
(1)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标准的,应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效文本及采标说明;
(2)采用注册产品标准作为产品标准的,应提交注册产品标准正式文本及其编制说明。
4.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
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品编号或批号、生产日期、样品数量、抽样基数;
(2)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标准要求、检测结果、结果判定、检验人员、审核人员签字或盖章、检验日期等;
(3)如属于委托检测,应提供被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委托检验协议书。